甜桃桃桃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1023章 专为恶人辩护的律师5,快穿: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好人,甜桃桃桃,笔趣阁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
拽着宋宇给她写的提醒语录的纸,深吸口气,开团直接干。</p>

就两个点——</p>

一,得到女儿抚养权;</p>

二,争取到100:0的财产分割,并追回被告花给第三者的所有财产,或相应款项。</p>

“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内,长期拒绝履行夫妻间基本的情感与生活扶持义务。孩子出生后,六年都拒绝与原告进行亲密接触。”</p>

“并且拒绝参加任何亲子活动,严重逃避家庭责任。”</p>

“但是!”</p>

宋女士开团,宋宇秒跟,“被告却能出轨。这意味着被告并非有生理疾病,而是主观恶意拒绝。”</p>

“第三者亲口表示,去年11月4号,被告便与第三者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同居生活……”</p>

不利的证据,一条接一条的甩出。</p>

对面被告几度想张嘴反驳,但都保持沉默。</p>

被告律师看一眼材料,那脸就得黑一个度。</p>

这怎么打?</p>

这官司怎么打?</p>

来!</p>

你告诉我?</p>

这他爹的证据都能把你淹了,你还想赢?你还想要抚养权?</p>

你做梦去吧。</p>

对面律师满腹脏话,但忍住了没说。</p>

谁让他接了单呢?</p>

“并且,被告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给第三者转账近七十万。”</p>

宋宇继续发挥,“被告平均月薪一万五,却刻意隐瞒收入,告诉原告他月薪五千。”</p>

“在与原告八年婚姻中,每个月只交一千用于家庭支出,每月十五号发给原告,共计九万六。”</p>

别问宋宇为什么知道这个?</p>

这年头,账号一拉,流水一查,还有什么不知道的?</p>

只不过要给一笔费用罢了。</p>

再不济还有个税aPP记录、公司薪资证明、社保证明……</p>

被告的律师沉默两秒,看被告的眼神颇为复杂。</p>

不是?</p>

哥们儿你这么吝啬,你怎么娶到老婆的?</p>

宋宇:“被告隐匿巨额财产……”</p>

被告律师:6。</p>

这罪名,一个叠加一个,他怎么辩?</p>

关键人家还有合法证据!</p>

“被告将近七成的夫妻共同财产,用于婚内出轨……”</p>

“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92条,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”</p>

重点来了:不分!</p>

隐匿财产,可是离婚诉讼中的“王炸”。</p>

只要证据合法,且能证明对方确实“隐匿财产”,正常法官都会偏向被欺骗的一方。</p>

这个一出,最起码能分到七成资产。</p>

财产这一块儿,基本是没什么争辩了。</p>

流水都拉出来了,数字已经证明了一切。</p>

对方律师深吸口气,开始转变方向。</p>

在争论许久之后,他果真如宋宇昨天提前演练的那样,说出了那句经典台词——</p>

“原告争夺抚养权,是因为仇恨我方当事人,蓄意报复吗?”</p>

宋女士第一反应是发飙。</p>

但紧急关头,想到昨天的排练,开始背诵台词。</p>

她刚说完,宋宇就跟着上,反问道:“请问,被告在前六年丝毫没有履行身为父亲的义务,却要在此时与我方当事人争夺抚养权。”</p>

“被告是否是故意报复呢?”</p>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其他类型小说相关阅读More+

此剑最上乘

细长条的裁缝

暗巷3:浴火

莫白1

都重生了谁还混社会

无聊小白啊

看见血条的我,选择打爆世界

红豆茶

签到七零:进厂当咸鱼竟成香饽饽

真铮日上

爆红从报警开始

余四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