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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雨的手机收到一条匿名信息:没有人会关心我的,一个人在病中。
于、毛、邱、孟四人在旅店商讨案情,烟雨将写的一封信给大家看,道:\"要想保命攻心为上,制造与论以退为进。设法让张可久的父母把这封信写在网上,发表声明放弃申诉。找戚加官联系当年商铺所有人转发辩护词。”
于剑仁道:“你这不是强人所难吗?他们会同意放弃申诉吗?”烟雨道:\"表面上放弃申诉,这只不过是做一个姿态,表明他们有多大义,为的是争取与论同情。如果正常申诉的路走不通,又何妨去换一种方式?放弃申诉不等于放弃应诉,冤案是否平反不以家属的意志为转移,关键在于公权的介入。如果能赢得民众普遍关注,就有平反的希望。不能平反主要还是因为知道这个案情的人太少了。这样游说能说服他们吗?其实我也很矛盾,不知这样做是对还是错?怕会弄巧成拙。与论关注,怕张可久一案真的平反了,那么剑飞还能保命吗?如果没人关注,又能保命吗?”
剑仁道:\"死马当做活马医,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希望,我都要去试一下。”烟雨道:\"孟律师,案子闹得越大,坐牢的风险就越大,我们不希望连累你坐牢。一旦公检法恼羞成怒抓你,你把罪责全推到我头上,我会尽力保你无事的。”
剑仁道:\"我觉得审判长人挺好的。\"烟雨道:\"只怕省高院不愿张可久一案翻案,向市法院施压。”
孟九霄道:\"拿了被告人的血汗钱,哪怕是坐牢也好、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也好,都要尽心去辩护,这就是职业道德,怕死就不要去做刑辩律师,不要让被告人名义上有辩护律师,实际上却是根本就得不到有效辩护,这是在害被告人,这种不讲职业道德的律师最可恨。几十年的刑辩生涯,一次次的站在风口浪尖上,曾经被受害人家属追着打,连法院门都不敢出,可我从没有怕过。”
烟雨道:\"如果坐牢,出狱以后也不能再做律师了。”孟九霄道:\"坐牢都不怕,还怕丢了律师这份工作吗?”
烟雨道:\"你和肖振雄都是好样的,我平生最敬佩的就是你们这些敢辩的刑辩律师了。正因为有你们,很多冤假错案才得以昭雪。我看过你写的好多辩护词,敢于和公检法叫板,比我写的好得多了,更专业。我不好转,你能把涉及到于剑飞的所有案件辩护词发表到网上做为声援吗?”
孟九霄道:\"案子还没审结前,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把辩护词公开到网上的,万一坐牢还有谁敢为被告人辩护?我把辩护词、证据都传了一份给我妻子,如果公检方抓我,就上传辩护词,这是我一贯的做法。”烟雨道:\"我太急功近利了,怕会连累了你。\"
孟九霄道:\"我和你们观点不同,你们是嫉恶如仇,而我认为是罪刑法定。只要罪不至死,这样的案子我都接;只要罪不至死,就有生存的权利。那些为生活所迫或被人逼迫、另有苦衷走上犯罪道路的人,需要的是社会的关爱、感化和挽救,而不是追打。有些人因为妻子和人通奸就杀妻,以他们的逻辑,如果他们和人通奸,也该被杀。责人先责己,这样的人就该单身。滥用私刑,要法律何用?”
烟雨道:\"愿与君子为友,耻与小人为朋。尽职尽责就是好律师,你说的没什么不对。”
烟雨在网上写道:文字不应成冤狱,忠言岂可枉蒙尘。晋文公时,狱官李离听信下属一面之词,冤杀好人,以死谢罪。过失杀人罪不至死,自愿入狱承担刑责赎罪已是可敬可佩,有几人能和李离相比?一时失察断错案在所难免,古今中外时有冤案发生,勇于担责才是好男儿、真汉子,公检法应与律师一道维护法律的公正,而不应成为律师的对立面。在案情审结前就抓辩护律师就是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,律师被抓,谁还敢为被告人辩护?派一个唯唯诺诺的律师来辩护是在自欺欺人,天可欺吗?所有的人都有可能成为被告人,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就是保障所有人的合法权益,律师应当具有司法豁免权,不应把律师伪证罪这把利剑悬在律师的头上。
第二天,剑仁道:\"我们去找张可久的父母吧?”烟雨道:\"不用了,已经有人去了。”剑仁道:\"你是说邱玲珑?”烟雨道:\"你没看到她把信拿走吗?女孩子心思细腻些,由她去游说更合适。\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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