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 阿澍,你替我去闻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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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婧牵起他的手,期盼的眼神凝着他:“曾家你不想去没关系,闻家的这次宴会很重要,你带着凝凝去。就算妈妈求你了!”
沉澍攥起手,生硬地从她手心抽出来,想拒绝,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。
他的妈妈近在咫尺,却隔得那么远。
“只这一次。”
闻婧愣了下,没想到他答应了,笑着连连点头:“就这一次,那,订婚的事,你原谅妈妈了?”
沉澍没有回应,转身离开。
修身的白色衬衫皱巴巴的,一部分从裤腰里跑出来,随着他脚上拖鞋与地面发出的摩擦声,整个人显得邋遢又落魄。
闻婧到现在也不知道他去马家村经历了什么,回来后就一直消沉,与从前大相径庭。
算了,等以后找时间再好好问问他,眼下闻家的事比较重要。
她与闻新遥打小不和,小时候打架,长大后争权利,到底她没有争得过闻新遥,所以后来闻新遥出事,她心里其实有点小开心。
不过,她没有想到闻新遥那么快就死了。
其实也挺难过的。
她在闻家人眼里就是冷血的女人,所以后来她与闻家的联系不多,收到邀请函时她着实呆愣了好一会儿。
她才想起来,自己是闻家大小姐。
多年没有见,她不想去那里尴尬,刚好曾凝许久没见沉澍了,这是个机会。
*
从沉家出来,沉澍穿着拖鞋坐进路虎里,直接开往江景花园。
输入密码,门自动弹开。
沉澍迈进去一步,突然心中涌出一股怯怯的感觉。
这会儿已是黄昏时分,地板被霞光漆上一层橙色的渐变层,再往里走就有些黑。
记忆里那个光着脚的女孩子,通常听到门响,就会探出脑袋瞧一瞧,心情好时,她会跑过来:“回来了。”
心情不好时,她只是看一眼,就转身回屋里。
然而,此刻,连那一眼,他也看不到了。
沉澍脚下似是有千斤顶,走了两步,就不堪重负靠着墙坐在地板上,头微微仰起,睫毛湿了眼尾。
他期望的所有,短暂拥有后,只有失去。
他有心上人,有父母,到底还是孤家寡人。
夜晚,他侧躺在次卧床上,手指在每一寸床单上抚过,无意间,摸到一本书。
顺手拿过来。
这是一本叫做《创意传播》的书,厚厚的,似乎是专业类书籍。
中间某一页还夹了书签。
随便翻一页,都有娟秀的手写体出现在字里行间。
这是白苏苏的书,可是——
他好像还在其他地方看到过这本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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