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7章 《九议》其七其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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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七
正取之计既定,而后当谋富国强兵之策。欲强兵者,当修戎器,整军实,严军政,习骑射,造海舰,此皆强兵之要务也。然其关键在于行事隐秘,循序渐进,令敌难以察觉。昔秦之崛起,商鞅变法,奖励耕战,对内整军经武,对外示以柔弱,数年之间,秦国兵强马壮,一统之国力基础已成,诸侯皆惊,此乃行事以阴、行之以渐之效也。
至于富国之术,今百姓之力已尽,官府之利亦竭,若循常道,国难致富。兵需富国而后举,若待国富而后兴兵,则恐终吾世而兵不得举。
然某有富国之策,不在于聚敛,而在于惜费。若能于可省之处省之,则国自富矣。
何以言之?自朝廷规恢远略以来,今已数年,其间施为,耗费甚巨。筑城于和(历阳,北齐和南梁议和后为和城)、庐、扬、楚之地,修堰蓄水,招募兵勇,于建康、京口、江阴设寨,又有驿站遣使附属朝贡往来之花费,发运本钱,以及其他各类事务、恩泽赏赐,难以尽数,总计已逾万余缗。
又有祭祀之费,此亦需大量钱财。此等费用,祭祀之费乃祖宗成法,或不得已而为之;然其他诸多开支,本可斟酌,却为恢复之计而耗费,然于恢复之功,实无显着助益。耗费巨资而未得万一之功,此费实乃可惜!
若能确定恢复之规模,断以三年兴兵。未战之年,将此等费用积聚;当战之年,祭祀之礼可适当推迟。如此,可得数千缗。今国库之储又数千缗,设若合五千缗以一战,岂不绰绰有余!
其次,当宽民力。可让百姓休养生息之处,便令其休息;可给予百姓之利,便予以方便之利。
盖恢复大业,非一战可胜,恐需旷日持久。旷日持久之战,费用巨大,紧急之时必取之于民。百姓能供吾所需,财尽而无怨,怨甚而不变,皆因平日朝廷抚养甚厚。
古之贤君,外能克敌制胜,内能厚待百姓,本末先后,皆应如此。不然,事未竟而财已竭,财已竭则民已不堪其苦,即便初有成功,亦难以为继。
昔汉高祖刘邦,入关之后,与民约法三章,减轻赋税,深得民心,而后方能与项羽逐鹿天下,成就帝业;三国之时,诸葛亮治蜀,轻徭薄赋,发展民生,使蜀地百姓安居乐业,方能屡次北伐,以弱抗强。此皆厚待百姓之例。
今世之弊病,在于将深根固本之策视为迂阔不急之论,将行事草率之人称为治事可用之才。
国用空虚,民力衰竭,欲强其力而元气先弱,犹如人未病而服乌喙,及其真病,却无药可医,纵有扁鹊、仓公在世,亦只能望而却步。
如今大宋欲图恢复,当以史为鉴,重视富国强兵之策,不可因一时之便利而忽视长远之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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